今年接了很多罰單。
自從當兵過後,不知怎麼耐性全失,開車也就越來越急。過年先被開了兩張,最近又連續被開兩張。雖然嘴上抱怨連連,雖然覺得自己沒開很快,是限速太慢,但觸法在先,我也只能摸摸鼻子繳錢。
我家附近國小有個小丁字路口。上學時間車流量不小,其餘時間則是空蕩的鄉間模樣。這丁字路口設有紅綠燈,因為路小、人少,所以常有人偷闖紅燈。警察先生,也很喜歡在這個路口抓人,每次只要有值勤,經過時,看起來都是收穫頗豐。
觸法的人被罰款自然沒什麼好辯解的。但就整件事情來說,兩個警員的人力、人民的財產遭剝奪,達成的目的只是一個小丁字路口秩序被完全遵守,似乎不太符合比例原則裡要求的:造成的侵害比達成的利益微小。其實這個路口,只需要閃黃燈和閃紅燈,應足以應付它的流量。原本它也曾經是閃黃燈與閃紅燈,不知什麼樣的原因,又改為紅綠燈。我家左轉的第一個路口原本也是閃黃燈閃了好幾年,當時人人到了這個路口,總是會減速稍微看一下;自從改為紅綠燈以後,綠燈直行轉彎的車輛就不再減速。
我對交通大執法其實相當有好感。儘管因此自己也損失不少,但想到那些在路肩橫行,或在市區並排停車的人,將得到他們的懲罰,我便覺正義伸張了。只是回頭去看看彰化市,並排停車似乎從不會被罰款,所以整個彰化市的交通越來越亂。彰化人已經養成,打個雙簧燈就可以隨意停車的習慣。曉陽路往往兩向的外側車道,總被臨時停車擋住,在民族路、民生路等舊城區裡最狹窄的路段,紅線也總停滿了車。
女友最近學開車,開的有模有樣。但幾次上路經驗,我發現她對道路駕駛的“默契“不太熟悉。為什麼這麼多人取得駕照,卻不會開車?這是什麼矛盾的邏輯,不是應該會開車才能夠取得駕照嗎?關於我國駕駛執照的考照問題,那又是另一個很大的題目。
講到"道路默契",腦子裡就立刻浮現大學騎摩托車出遊的畫面。一群人騎著摩托車,帶頭的車想到了什麼需要大家討論的事情,於是停到路邊—接著,所有出遊的摩托車就緊急煞車,橫越整個慢車道,停在帶頭的人停車處附近。
為什麼騎車的人無視於別人的存在,無視於自己可能不保的安全?
上路大概只是生活中的小事,縱有不滿,也不至妨礙人生幸福。只是,總希望有人認真的把「提升台灣交通素質」當作工作上的人生任務,讓我們去日本的時候,不會過馬路被汽車禮遇,還戰戰兢兢的不知該過不該。
上個月我在阿璋肉圓的小巷道因為逆向行駛被開了九百元的罰單,到現
回覆刪除在都還忿忿不平。是的,我明白我有錯在先,但是看到那些大辣辣並排
停車、紅線停車,四處亂停車的人,警察卻可以無視,然後我因為還搞
不清楚該巷道是單行道,騎了短短十公尺就被開罰單,我只能在心裡罵
髒話,警察只會抓我們這種小喀,真正影響交通的卻不敢動刀。
我乖乖繳罰款,也覺得自己罪有應得,但是只希望警察可以一視同仁。
還有,因為同事小孩在巷道中被機車撞到受重傷,我再次提醒自己,千
千萬萬要小心!有時候我們總以為不會有事,誰知道意外什麼時候會發
生,而意外發生的時候,又造成了多少人的擔心和心碎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