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

算分否

段考電腦閱卷。

一年級的小朋友劃的極慘。



有人九十幾分,劃不好變二十幾分。



我的意見?畫錯了,沒辦法呀。

學生該為自己負責。





傍晚開車回家,突然想起三年前在實習的我,

卻站在相反立場,因為有人是非題OX寫成VX,被別的老師扣分,

這件事情,與同事爭執許久。



人心的變化還真快。

我老的真快。

相信的事還毀滅的真快。

跟不上了啦!

2 則留言:

  1. 學習遵守(現實社會的)規則,為自己負責比較重要?或是確實學會學

    科知識比較重要?



    好在,他不是在基測的時候劃錯,相信他以後再也不會犯相同的錯誤,

    因為這教訓太慘痛了.....



    相信的事毀滅的真快。是不是因為我們看到更多的現實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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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以前的我說:現在要評量的又不是這個學生遵守社會規則的程度,而是要

    評量該科學習的程度。



    現在的我:我對你通融,那畫錯兩分、四分的人,是否也應對他通融?界

    線於何?我們班通融,那別班如何?



    所以我花了。反正還是一切照辦就對了(我還是適合當公務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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