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楊先生的新聞很上版面, 昨天已傳出北檢進行調查的消息。有人說政府老虎不打打蒼蠅,不過主動調查本來就是檢察官的職責,沒什麼話好說。
在前一陣子趙建民紅的時候,我剛好在代課混口飯。當時我就告訴那些憎恨厭惡成人世界的熱血國中生們,人人可能都是趙建民。一個出生於一般家庭,父母用心栽培,從小「品學兼優」的學生,成為大人後,有了機會,內線交易,小撈一筆,你會拒絕嗎?你會意識到嗎?當然那些對世界充滿抱負的國中生們狠狠地鄙視了我的質疑,我已經是被污染的大人了,拒絕非法的事對我來說竟會覺得困難。
楊先生給我們一個更好的反思機會。他與趙先生不同,社會觀感普遍憎惡趙先生而同情楊先生。趙先生的行為可惡,楊先生則值得原諒。當然,楊先生謊報年齡,並沒有妨礙到誰,也不妨礙他的歌聲動人;但,他的歌聲動人,性格樸拙,變造身分證件仍是觸犯了法律。
我們會不會跟楊先生一樣?我覺得會。大二的時候,為了去看免費的演唱會,我就去借世新學生證想要沒繳學生會費沒當世新學生就混進場;我家附近的小丁字路口,在我心情急躁時常常偷右轉;我們家霸佔騎樓......有一天我突然紅了,卻不小心謊報年齡,我一定會走險路。一開頭我用「我們」,如果你覺得我跟成龍一樣拖大家下水,那我向你致歉。
我們都太人治了(原諒我粗糙的猜測歸因),我們只求結果,過程不重要。台灣社會習慣性的忽視法律,把法律視作一種表面文章。
當楊先生跟蕭先生PK的時候,我就因為「程序正義」而跟女友吵架。說來無聊,但,我自以為,這種法治的精神,是台灣欠缺的重要一塊,也是我們瓶頸的所在。
我也會紅燈右轉(用我自以為是的理所當然)、超速更是家常便飯。雖
回覆刪除然我不覺得自己是對的,但我還是常這麼做。
研究所休學的那一年我還在用學生證享受悠遊卡的學生價,但是每次刷
卡心中都不安,現在有學生身份倒是換了張一般卡。不過上次和朋友一
家人一起去海水浴場玩,正好遇到母親節免錢優惠,工作人員「誤認」
我也是母親,不算我錢(被誤認為是媽媽,真不知道該笑還是該哭啊,
哈哈),我沒有主動說明,默然讓自己免錢。昨天拿到員生社給的端午
節禮券,我不清楚合法與否,但我收下了。
我知道我不是聖人,也常常做壞事。做了就做了,我想我必須承擔責
任。所以沒有兩段式左轉被警察攔下的時候,我沒有說一句話(每個人
都說求情一下可能就不會吃紅單了)就乖乖給他開單子,因為我知道是
我的錯,沒有藉口也不應該有藉口。
敢作敢當,人都會犯錯,錯了就承擔後果,如此而已。楊宗緯錯就是
錯,不管是大錯小錯都一樣。當然我們可以想像當初他並沒有想太多就
「謊報年齡」(我想當初他報年齡時根本與「謊」報扯不上邊),不過
之後他偽造身份證就是不對。或許社會總是習慣教我們「還沒有證據以
前,否認到底」比較有利,政客、演藝人員也都教我們裝可憐可以博得
同情,不過我還是認為坦白承認錯誤比較好,然後一旦你依照法律為自
己錯誤行為負責,一切也就過去了。
法治的社會才是我們的選擇,在法律的架構下衡量人情,這而不是不顧
法律只顧人情,我想長久而言對整個社會才是有利的。老是為人破例,
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情有可原啊!那我們還要法律做什麼呢?
為什麼回應的排版變成這樣咧~若不麻煩,請佛大幫忙改一下吧,因為
回覆刪除實在很難看.....謝囉!
做壞事不要被抓到,就不算壞事
回覆刪除to 茶老師:
回覆刪除在我的電腦上看起來排版很ok阿!我也常常批評紅燈右轉(機車)的問
題,不過的確被罰也沒什麼好說的。超速...前兩個月才花了6000元,真
的很痛!!但是沒辦法。不過除了坦然面對法律外,我覺得更重要的是對
它的尊重...它不是一種遊戲規則而已,規則背後是社會賴以運作的共同
默契,而台灣這樣的默契,總覺得並非被培養茁壯而是被逐漸侵蝕。就像
卡卡西說得一樣,沒被抓到就不算壞事,最後大家要為這種共同的心態付
出一些代價。
搞的好嚴肅喔.害我想搞笑一下都不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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