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9月3日 星期六

怪癖五項

說到我的怪癖,先由整體看起。以"周什麼之窗"的理論來檢視我的性格,探討我是不是一個怪人

。有四個部分,一個是別人看我,一個是我看我,還有別人看不到的我和我看不到的那個我。

是這樣嗎?其實我不太記得這個理論囉。



談我自己的怪癖,只能寫出我看到的我的這個部分的我;加入訪談別人的我的怪癖的答案,

就多了別人看到的我的部分,至於潛藏的那一部份要如何使它呈現(靠,我竟然用非生命"它",

它現在一定很不爽吧)既然我不知道,就不要多廢話。要訪談別人也太麻煩,所以我今天就專注

於我看到的我的那個我的部分吧。



1.關於"不"

不吃玉米,因為那是美國的牛在吃的;不看恐怖片,因為不想自己嚇自己;

經過半喪事的人家不唱歌,這是孔子的教誨;不聽電子舞曲,因為聽不慣;

不吃昆蟲類與爬蟲類;不以惡小而不為,不以善小而為之。



2.關於"一定要"

吃飯一定要喝東西;去淡水一定要吃冰淇淋;一定要用底片相機拍照;一定要用siemens

的手機(快買不到了);其實我堅持的東西不多嘛。



3.左右不分。這算怪癖嗎?還是算罩門?但是我就是要命的左右不分。平常沒什麼困擾,

只有開車的時候會很麻煩。



4.錶戴在右手。因為我是左撇子的緣故,所以把錶戴在右手,但其實一點道理也沒有,

因為我還是用右手寫字。大概是一種識別吧。



5.容易放屁。大概是體質的問題吧。

2 則留言:

  1. 是周哈里窗

    變成周星馳窗也可以

    好記

    不過沒啥關聯就是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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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補充:

    過分遵守交通規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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