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說過我已經在不知不覺中變成村上春樹的書迷了,當我說不出我喜歡他書的哪裡時
真是一件糗事,感覺是在趕流行(雖然也沒那麼流行了),不過不是那麼一回事阿!就是想看。
在一個雨天裡,大家都睡著的時候,只有一兩個人醒著看韓劇的時候,借我米蘭昆德拉我不想
看的時候,帶了一堆書看不下的時候,和歷史系講話發現自己已經言語無味的時候,該是好好
讀一些嚴肅的書的時候,連寇斯的理論都不太記得的時候,突然發現有這一本書,就猛的把它
看完了。很過癮的快速的看完。我喜歡把書一口氣看完的感覺。尤其是小說,要是斷斷續續的
看,根本搭不上,一點感覺都沒有。
還好是個大家都在睡覺的日子。
我喜歡這本書。它擁有村上春樹的清淡口味、獨特的小小幽默、創新而精準的描寫、比喻
和突如其來的超現實情節,當然也有由大量消費符號堆砌的時尚感。看完以後大概有15分鐘的
時間裡我享受著與現實拉出一點距離,眼前一切為新的鮮度。說來可能牛頭不對馬嘴,但是
跟我看完花樣年華的感覺還蠻類似的。小的時候看完任何一部電影或是電視影集都會有的滋味
,像突然從現實的湖面中抬起頭,迎面吹來一陣冷風,格外的清醒。
如果是書的功勞的話,謝謝你,村上君;謝謝你,賴明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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